第一次與演戲家族的合作,是在演藝的最後一年。上演的是《遇上1941的女孩》,我那時仍是燈光學生,負責當男主角在舞台上劃火柴的時候,在台底向他噴煙。
很多年後,姚總又一次把我拉去做《1941》重演,但我已經不是放煙的小工了啊好不好,卻想不到是被指派去當演員,演員?音樂劇?我?唱歌?還是要唱開場曲的豹叔?到現在我仍未明白當時她是那來的自信,認為我不會把任務辦砸。
又後來我和友人一直暗地進行創作《一水南天》,竟然走漏風聲被姚總盯上,正當我們還在猶豫是否應婉拒她建議,因為將未做到滿意的習作拿去公演,試問怎面對江東父老呢?而就在這時,姚總原來已安排了場地和設計師和宣傳和票務、及發動了近二十位演員和八位合唱團成員和後台人員,連編舞都給找來,這… 真是一點拒絕的餘地也沒留下,讓我見識到真正的江湖兇險,有些人為了一個劇本可以有幾過份的無所不用其極。
我認識的演戲家族,總有一股不服氣不怕死不斷硬闖的氣慨,這方面從姚總那可以歸類到矚目驚心級別的魄力和膽色,隱隱呼應。





